美章网 资料文库 市场方案范文

市场方案范文

市场方案

市场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建设局局长成员:

××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区安全办主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

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有区建设局、区安全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公安局治安科、区交通局运管处。联系电话:××,

市场方案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规范下浦集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整治下浦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营造良好、有序、卫生的市场环境,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袁府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下浦实际,下浦街道办决定对下浦集贸市场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归行入市、规划疏导、拉网排查、集中查处、限期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取缔纠正一批不归行入市、无证照经营行为,整治市场进出口及马路上溢摊现象,使农贸市场管理基本达到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经营、制度保障、安全卫生的目标,削除违章占道经营、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等不良现象,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科学化。

整治时间

从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2月春节前。

存在问题

对于老集贸市场的环境,居民普遍用“脏、乱、差”三个字概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划行归市不到位。市场内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安全通道内有各种摊位占道经营。特别每逢赶集日,市场内原本狭窄的通道更是被挤得水泄不通,不仅居民购物不便,也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

2、环境卫生较差。下浦集贸市场建成后至今一直没有进行较大规模改造提升,市场内道路、房屋、电线等基础设施极度老化,卫生状况较差。地面上烂菜叶、水果皮、鱼鳞、塑料袋等垃圾随处可见。

具体行动方案

1、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一定要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问题,由下浦街道办牵头,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为群众提供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市场内乱摆乱放和环境卫生问题由此次整治行动参与的各部门单位协助下浦集贸市场服务中心加强管理。

市场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强化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规范蚕茧市场流通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利益和蚕桑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全县蚕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1、严格审查从事鲜茧收烘经营企业的资格,重点是查看“三证”(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检验员证),坚决取缔无证收烘鲜茧行为。

2、严格按照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实行议评收购,严禁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禁止混等收购及手估目测。

3、严禁收购、出售毛脚茧,确保蚕茧质量。

4、确保现钱现货,不给蚕农打白条。

5、实际收购数量与票证一致,不得隐瞒鲜茧收购数量。

6、严厉打击无证收购鲜茧行为。

7、坚决取缔土法上马的收烘设施。

三、工作职责:

1、经贸局要做好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统筹工作;

2、工商局要强化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者坚决取缔,依法查处扰乱市场行为;

3、质检局要严把质量、计量关做到优质优价;

4、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督,维护价格的严肃性;

5、国税局要做好票证供应、税费征收以及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6、公安局、交警大队要配合检查组严格执法,维护蚕茧收购市场正常秩序;

7、蚕桑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派驻各收购点,协助企业蚕农做好收购工作,监督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并如实对企业收购的蚕农鲜茧数量、价格等进行登记;

8、各镇政府要安排专人派驻各收购点,协助企业蚕农做好收购工作,监督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并如实对企业收购的蚕农鲜茧数量、价格等进行登记;安排干部深入村、组做好蚕农的政策解释,摸底排查镇内茧贩和土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综合执法组,积极配合县执法组的工作。

9、文广局要认真做好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宣传;

10、监察局要不定期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对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1、蚕茧收购企业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方便蚕农就近出售蚕茧,严格按照订单合同收购,严禁压级压价。

四、工作分组

成立县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徐小丽任组长,经贸局局长方向刚任副组长,监察局、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文广局、蚕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蚕茧市场管理检查组、收购驻点工作组,加强蚕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蚕茧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组

组长:

成员:经贸局(2人,车一辆)、物价局(2人)、质监局(2人,车一辆)、工商局(2人,车一辆)、国税局(1人);

2、收购驻点工作组

组长:各镇镇长

成员:每个收购点配备经贸局、蚕桑服务中心、本辖区镇干部各1人。

五、工作要求

1、所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不得随便换人;

市场方案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培育良好的运输秩序,促进全区道路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打击非法经营“黑车”以及整治楚宁班线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客运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

“楚州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活动推进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侯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爱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运管处法规监督科.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对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违规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以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和侵犯他人权益的“黄牛”。

(二)重点查处范围。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楚宁班线违规的旅游车、驻点运营的非法出租车以及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重点治理区域。重点治理在主要线路、车站、医院、商贸区、城乡结合部从事违法、违规运营的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1日~9月10日)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综合治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要协调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单、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意义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行为。

三是做好调查摸底。要摸清各条运输线路违法违规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违法违规运输的“黑车”和旅游车车牌号,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实施集中综合治理做好准备。

(二)整治实施阶段(2014年9月10日~10月10日)。

一是成立综合治理联合执法队。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分别选派16名和6名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三个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组。根据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区域、地段开展以打击违法、违规营运、净化市场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改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第一组负责以城区为核心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商贸城、镇淮楼周边、人民医院、医药公司周边、楚州宾馆、名人亭附近、民政局门前、礼字坝、老车站、新车站等处的非法营运车辆以及乱停乱放车辆。取缔非法售票点、没收非法招揽牌等标识物。具体由楚州公安分局李晓明同志负责,所有执法人员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组负责以农公班线为重点的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农公线上的非法营运车辆,尤其是一些“钉子户”,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具体由区交通运输局丁元军同志负责,各沿线交管所配合。

第三组负责以楚宁班线为重点的整治。重点打击旅游车超越许可从事经营以及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楚宁班线旅客经营行为。具体由区交通运输局颜廷辉同志负责。

同时,成立案件审核组和后勤保障组,分别由区法院周宝珠同志、区客总公司张步忠同志负责。

二是采取多种方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各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组应灵活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三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要通力协作,坚决打击“黑车”及楚宁班线违法违规经营和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的行为。要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区交通运输局对非法运营的“黑车”、楚宁班线违规的旅游车、驻点运营的非法出租车以及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案情复杂的案件定性和处罚执行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审核把关或强制执行。楚州公安分局对乱停乱放、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是相关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4年10月11日~10月20日)

要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主要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打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反弹。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交通和公安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区督查办要定期对治理工作进度、成效进行督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击“黑车”及楚宁班线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中,要大力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负责、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客运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实行疏堵结合

综合治理活动要坚持疏堵结合,疏导为主,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切实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要立足于服务,着眼于发展,致力于和谐,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通过不断增开城市、农村公交车辆、延长公交线路开行时间、增加公交班次等方式方便居民出行,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要提高出租汽车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从源头遏制“黑车”的产生。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执法队伍和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和欺行霸市行为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依法行政

打击“黑车”及楚宁班线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教育,根据不同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畅通举报渠道

区交通运输局、楚州公安分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区交通运输局举报,楚州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10。

市场方案范文第5篇

一:*纺纱行业现状*纺织行业历史悠久,为河北省纺织大县之一。截至*年11月,*市纺纱企业132家,拥有165万纱锭,主要产品:涤纶纱.棉纱.涤棉混纺纱,以涤纶纱.涤棉混纺纱为大宗产品,全市日产纱650吨,耗用原料655吨,其中涤纶大化纤需求500吨,涤纶中小化纤需求100吨,其它55吨。涤纶大化纤来源南韩.台湾.山东*.天津化纤,近期南韩产品受进口政策影响,*市场已无其产品,台湾和天津大化纤性能不稳,*市场口碑不佳,*纺纱企业以山东*大化纤为主,佐以天津大化。粗略估算,*纺纱企业日用山东*大化纤350吨,其产品颇受*纺纱企业经理欢迎。二:*化纤营销(一)组建营销机构;*化纤公司无石家庄办事处或加盟销售公司,我们应该抓住机遇,积极联系*化纤公司,组建*集团化纤公司*办事处(或用我现在经营部的名称:*新鑫涤纶化纤经营处,或用其它名称,待定),加盟*化纤公司销售网络。建立相应营销机构以便于*涤纶大化纤在*以及周边县市的营销。(二):机构业务:(1);*化纤在石家庄地区的销售。(2):*化纤石家庄及*市场调研,定期信息反馈。(3):*化纤石家庄地区的宣传.推介。(4):*化纤石家庄地区用户的联谊。(5):*化纤公司交付的其它工作。(市场调研,信息反馈,产品宣传,用户联谊结合*化纤公司企划方案同步进行,同时机构在促销过程中搜集相关信息,建立用户档案,进行用户细分。各相关程序依公司企划方案建立。)(三):营销策略(1):对象:*及周边县市规模及规模以下纺纱企业。(2):价格策略:合理的价格反映产品的质量和价值,从纺纱企业获得的转让价格并将这一价格维持下去,转让价格将依照*化纤公司制定的价格加运转成本来具体制定。当升则升当降则降。(3):营销计划:A::深入各纺纱企业进行宣介,向各企业免费提供宣传小册子及相关资料以提高*化纤及营销机构的知名度。B:以点带面进行销售,重点是2万锭以上的纺纱企业,通过这些重点企业带动其它纺纱企业的销售。C:设立*化纤*中转库,以备零散小客户的需要。D:加强*化纤用户的联谊活动,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产品的满意度,并记录在案及时反馈。E:建立用户档案,储备用户信息资源,进行用户分析(包括用户细分,用户行为分析,用户满意度分析,用户信誉度分析,用户流失分析等)。三:营销机构优势和劣势优势:机构负责人一直在政府机关工作,有潜在的资源优势,开展*化纤营销阻力较小。劣势:于化纤的技术不甚了解,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可以弥补不足。

市场方案范文第6篇

一、整治时间

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5月20日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

(二)整治重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6.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对本地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并组织召开本地区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

(二)检查排摸阶段(4月1日-4月5日)。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时限规定,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派出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治安巡防队、消防巡查队和村(社区)居委会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排查摸底,摸清本地商场市场基本情况和数量。排查结束后,要针对每个商场市场认真填写《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附件1);4月3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嘉兴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花名册》(附件2)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自查自改阶段(4月6日-4月15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治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予以督促。各商场、市场负责人要安排专人根据《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上的排查内容进行自查对照,对于排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的遗留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指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1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整治要求,成立验收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商场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整治和验收;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对消防水源不足和在商场、市场内违章搭建的建筑予以督促改正或拆除;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监督,责令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工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从重处罚并予以通报。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舆论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由政府实施挂牌整治,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五)总结提高阶段(5月11日-5月2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做到逐一检查,逐一复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专项整治验收情况于5月15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存在隐患的商场市场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商场市场火灾事故,甚至发生了多起经济损失巨大和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给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带来了重大影响。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我市经济顺利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我市今年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的重要举措。

市场方案范文第7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标木兼治”、“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市场开办单位全面负责、经营者积极参与”的原则和“出重拳、下猛药、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和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市场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机构

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个私协会、局机关服务中心、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整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机关通报或报送全局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职责

各分局负责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出租房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分局办公场地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局机关和分局办公场所重点部位、设施消防安全等。

(二)整治重点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多合一”建筑。重点检查利用“多合一”建筑住宅进行经营活动,特别是进行涉及易燃爆物品的经营行为。发现在“多合一”建筑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改正。

4、学校及学校周边。重点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市场(商场)、店铺(摊点)经销、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使用电炉明火进行检查,发现具有火灾危险性、影响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改正。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对整治范围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具体摸清辖区内共有多少个市场(其中: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各有多少个);有证市场多少个、无证多少个;有消防合格证市场多少个,无证多少个;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多少个;发现火险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多少条。

(二)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调查(排查)摸底情况,针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分类进行整治。对不认真进行整改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督促检查阶段

局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开展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检查中发现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责令重新从头开展整治工作。各分局也要对各巡查组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总结阶段

各分局对此次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于月日前用电子邮件上报局整规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局整规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火灾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了警钟,我们工商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当前,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的密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城中村),在对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市场、企业(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致使诱发火灾的因素越来越多。因此,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各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整治和消除市场火灾隐患,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跟踪督办,加大整治力度,对多次整改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报请政府坚决依法关停一批,在市场消除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对被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的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在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其重新开业或为其办理有关证照;对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徊私舞弊的,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市场巡查。各分局要加大对管辖区内各类市场巡查力度,对重点市场、重点部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巡查必须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必须跟踪巡查,到期必须复查,真正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

(四)深化市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单位、广大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个私协会要把市场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市场监管一项长期性工作,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市场、进企业(经营户),动员广大经营者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预防、发现和举报火灾隐患,形成人人关心维护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整治火灾隐患的良好社会风尚。

市场方案范文第8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基础、促规范、促安全为根本,突出责任落实,注重科学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密防控药品安全风险,努力实现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使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明显提高,做到监督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其中,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县以上零售药店每年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县以下零售企业不少于1次,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村卫生所(室)和诊所不少于1次。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走票”、“挂靠”、出租出借证照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二)严厉查处违反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购销活动“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或不按规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严防特药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特药质量和安全。

(四)规范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的设置条件,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后的监管,防止企业认证后管理水平下滑,确保认证工作质量。

(六)应认真填写监管记录,记录表述确切规范,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市区日常监管工作组。

(二)日常监管工作组分三个小组。区医疗机构各一组,两区农村医疗机构及农村零售药店一组。

(三)职责分工。日常监管工作组主要负责两区医疗机构和农村零售药店,其中两区大的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其它的监管对象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四)工作要求。

1、日常监管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组长统一组织安排,各组员要服从安排、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2、建立健全监管信息情况。一是健全两区监管对象档案,负责收集、补充、完善监管对象信息情况;二是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将每次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均纳入电子监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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